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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

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

2012-12-21
  • 索 引 号: 4690230008/2012-08794 主题分类:
  • 发文机关: 成文日期:
  • 标 题: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
  • 文 号: 发布日期: 2012-12-21 08:40

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:

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》(琼府[2012]67 号)文的规定,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 3% 降至 1.5%。具体标准为:用人单位按照其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 1% 缴纳失业保险费;从业人员按照本人月工资总额的 0.5% 缴纳失业保险费。从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澄迈县社会保险事业局

2012 年 12 月 20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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